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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肖像如何申请泉州商标注册?

作者:泉州德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1-05 08:29:35

使用肖像作为商标也是一种常见的泉州商标注册形式;

(一)用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这是最常见的肖像商标。例如,企业所有人或经营者使用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或申请注册。例如,香水商品中使用的商标“王守义+人物”的图形部分就是王守义自己的肖像。一方面,由于人的形象通常是独特的,用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就不会与他人的商标相同或相似。另一方面,由于人体的生理结构,特别是同一种族的人的生理结构是相似的,不可避免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人与人之间的相似的外部图像或肖像,人们也可以通过化妆、整形手术来改变自己的形象。美丽和其他方式。因此,不能完全排除使用自己的肖像。商标可能与他人的肖像相似而被禁止注册和使用的可能性。

(二)使用他人肖像作为商标使用他人肖像作为商标,与使用姓名一样,应当经肖像权人同意或者授权,并签署、公证肖像使用委托书。但是,不能完全排除与第三人肖像相同或相似作为商标的可能性,尽管机会不大。

(三)商标、肖像权1.由于肖像往往是摄影作品或绘画作品,也是著作权的客体,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肖像的创作者(摄影师或画家)享有肖像作品的著作权。肖像权人使用肖像作品,不得侵犯创作人的著作权;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肖像权人的肖像权。因此,在使用自己或他人的肖像作为商标时,应注意肖像权的归属。

肖像权人与著作权人同属一方的,可以征得肖像权人的同意。肖像权与著作权属于不同主体(人)的,应当同时征得肖像权人和著作权人的同意。如果只有一方获得,则可能构成对第三方权利的侵犯。根据民法通则和著作权法通则的规定,肖像作品有两种权利:肖像权为人身权和著作权为知识产权。《民法通则》百条规定:“公民有肖像权。未经同意,不得利用公民肖像牟利。”

法院在《关于贯彻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三十九条中作了更加具体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将其肖像用于广告、商标、橱窗装饰等,视为侵犯的行为”。由此可见,肖像作为商标使用或者申请注册,应当经肖像权人批准,否则,可能构成侵权。正确的肖像人通常是肖像本身。

根据著作权法,肖像可以构成绘画、摄影、电子摄影等形式的作品,除另有约定外,这些作品的著作权通常归作者所有。根据著作权法,使用他人作品应当经著作权人批准,否则可能构成侵权。因此,使用或者申请他人肖像作为商标注册,应当征得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或者申请他人肖像作为商标注册,必须征得肖像权人和著作权人的同意。否则,可能构成对他人肖像权、著作权的侵犯,也可能同时侵犯他人肖像权、著作权。

对于企业在商标转让中因内部问题引起的纠纷,属于民事法律纠纷的范畴。一般来说,当事人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和保护自己的权益。作为行政部门,商标局一般不介入。

1、但是,如果商标转让申请仍在商标局进行转让审查的过程中,为方便当事人主张权利,商标局将给予当事人合理的期限处理此类商标转让纠纷,当事人应当尽快通过司法程序主张权利。超过期限的,商标局将继续进行相应的正常商标转让审查程序。商标转让申请一经商标局核准并公告,该商标的转让即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律权威问题上,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措施,暂时冻结商标转让后权利的行使,并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相关商标转让纠纷。

2、对于非法转让假冒、伪造商标的,要通过当地公安部门伪造印章、证件、非法占有财产等方式进行刑事鉴定,然后通过司法程序予以解决。

3、商标局作出的“不予受理”、“不予核准”等行政决定的行政争议,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反映或者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解决。注册商标的转让,自核准公告之日起,才享有被转让商标的全部合法权益。注册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前,转让商标的实际权益仍属于商标转让人。

4、因此,商标转让申请审查过程中的商标权益,只能由双方在商标转让合同中事先约定。为保护双方利益,在申请商标前,转让方和受让方应签订转让协议,对上述可能涉及的问题逐一进行说明,并在当地公证处公证。

国内商标注册的价格比国外商标注册费用要低,在国内委托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办理业务,一般收取的费用是1500元-2000元内,这其中的费用包括向商标局上缴的官费和代理公司收取的委托代理费,业务包含商标查询、商标材料撰写、商标申请、商标证领取、商标后续事宜等。其中商标查询检索其实是免费的,代理机构为企业进行商标检索是一件正常不过的事情,大机构是不会对该项业务进行收费的,只是在后续签订合同的时候列明该项业务是包含服务内的而已。但是就会出现很多小机构对该业务进行收费,小编再次告诫大家,商标检索是免费的,不需要另行收费。

当然,任何行业都是存在低价竞争的,知识产权行业也会存在低价代理。至于低价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靠谱吗?

答:建议慎重选择!此前小编看到相关新闻,有消费者称自己委托某某商标代理公司,钱都交了,但是几个月过后再催问此事时,相关负责人称改商标代理公司已经倒闭了。试想,几块钱代理费用是小,对于品牌建设却是被严重延误了。一件商标申请时间虽然已经缩短为9个月,但是为了稳妥,依然评估商标注册时间是一年左右,也就是说该消费者还需要再花一年的时间去注册商标。

低价代理一般都是成立时间较短,没有什么名气,通过走量的方式。且代理经验如何还有待考察,小编揣测,很大程度上是想通过低价走量的方式积累他们的商标代理经验,这样的行为是不靠谱的。说白了就是拿申请人的案件当“小白鼠”用以积累他们的商标代理经验。

正规且靠谱的商标代理机构基本上的商标注册费用最低都在1300元,这个价格在整个代理行业是比较正常的。一件商标申请耗时一年,这个费用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通常还会包括后期的商标终身监控服务,我们有专业的档案部门进行商标监控,避免客户因商标有效期到期无人提醒续展导致商标失效。就算后期您不使用该商标了,我也有自己自营的商标转让平台供您将商标放置在平台上转让出去。

商标在进行注册的时候虽然需要指定一定类别的商品,但是企业往往希望超越商品类别的限制,使商标标识跟自己建立起唯一的联系,全国甚至全世界只有自己能用这个标识,当消费者看到这个标识的时候联想到的只有自己的商品。举个例子,联想集团本来做的是电脑、手机等IT商品,不做啤酒,在规划中估计也没有做啤酒的打算,但是有人在啤酒上注册了”联想”商标,联想集团却不干了。联想集团先是向商评委提出了商标异议,商评委认为不会造成混淆,维持了该商标。

联想集团又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最终法院判决撤销了商评委的裁定,联想集团胜诉。联想集团之所以如此大费周折、花费人力物力目的就是要保护自己的商标,防止商标的淡化,保持商标标识与自己公司商品的唯一联系。商标需要根据商品种类进行注册,所以不同种类的商品使用同一商标标识或者相似商标标识的情况常常出现。商标作为一种符号具有价值传导功能,同一个商标标识如果不能对应唯一的企业,那么一个企业努力宣传这个商标所形成的商标价值可能要和其他使用相同商标标识的企业共享。同样,几个企业如果使用同一个商标标识,其中一个企业的商品质量出现问题可能影响所有使用该商标标识的企业。

所以,很多企业不遗余力的来实现商标注册与自己商品的唯一联系,争取商标的跨类保护。那么如何才能做到跨类保护呢?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措施:

1、前期的基础工作:用心选择商标标识。前期的准备工作往往是后期保护工作的基础,为了后期保护工作的顺利,前期准备工作做的再充分也是必要的。中粮集团在选择葡萄酒商标的时选择了”长城”,这应该说不是一个很明智的选择。在中国,选择”长城”作为自己产品的商标的企业太多了,长城电风扇、长城汽车、长城润滑油等等。所以,即使中粮集团在葡萄酒上使用的”长城”商标被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也不能阻止他人使用该商标他人早已经注册在先了。商标是表彰商品来源和商品质量的最重要的商业标记,当中粮集团花费巨大的财力、精力宣传”长城”牌葡萄酒的时候,注册在其他商品上的”长城”商标也会跟着沾光。如果其他”长城”牌商品粗制滥造,坑害消费者,那么对于”长城”品牌的破坏力是非常大的,企业可能需要再一次宣传此”长城”非彼”长城”,用尽力气来划清界线,而这种努力即为一种潜在的风险,一种潜在的成本,应该尽量避免。我们的许多民营企业没有中粮集团这么财大气粗,可以把”长城”这么一个没有任何新意的商标做成驰名商标,而且也不希望与他人分享努力的果实,怎么办?企业一开始选择商标的时候就要慎之又慎,尽量选择有创意的、不易与他人商标相混淆的商标标识。如埃克森石油公司将商标由ESSO改为EXXON花费了上亿美元。据称选择EXXON作为商标是考虑到了全球市场,这个词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存在贬义,最重要的是这是一个以前没有的词汇,即臆造词,只与埃克森一家公司发生联系。如果其他的商家使用这一词汇或者与其相似的词汇,非常容易被认为属于恶意搭便车的行为,即使注册成功,只要权利人提出商标异议,被裁定无效的可能性也是非常大的。目前我国也有许多臆造词作为商标,如”海尔”、”联想”、”纽曼”等,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所以,企业在一开始就选择臆造词作为自己的商标,以后自己的商标有了名气,他人再来摹仿自己的商标注册商标的时候可以提出商标异议,商标异议被支持的可能性也会大大增加,为实现跨类保护打下基础。

2、全类注册有实力的企业在选择好自己的商标之后,可以考虑进行全类注册,即在商品分类表的每一个类别上均进行注册。全类注册具有以下好处:(1)防止他人在自己今后可能进入的行业、商品上商标注册,自己”商标先占”。企业在发展之中,产品的链条也在发展。企业在商标注册的时候往往选择自己目前生产的商品种类或者规划中生产的商品种类进行注册,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可能和预想的发展方向发生偏离,生产经营的范围可能会扩展到以前没有规划的行业或者商品(比如比亚迪的转型),那么这个时候也许会发现自己使用多年的商标在这个领域已经被他人注册了。这种情况将面临两难选择:如果重新选择商标,那么面临的将不但是自己多年来积攒的体现在商标上的商誉不能传送到新商标,而且可能自己在新的行业的竞争对手商标价值上有自己原有商标的贡献部分。所以,未雨绸缪非常重要。(2)防止他人在性质、用途存在冲突或者不良影响的商品种类上注册。符号是有信息传导功能的,所以在商标注册的时候大家都要选择让人看得舒服的符号。同样,不同商品使用同一符号也会存在传导功能。”康师傅”是方便面的商标,如果有人在卫生洁具上注册”康师傅”,恰好知道这一商品商标的人在食用”康师傅”方便面的时候会不会联想到不洁的东西呢?

一家婚纱影楼的商标同时被人注册在殡葬业上,会不会让新人有一些忌讳呢?”娃哈哈”商标如果让他人注册在消毒水上,当有人在喝娃哈哈矿泉水的时候会不会感到味道有点不一样呢?这些都是符号的传导功能所导致的。但是,商标权人无法阻止他人在其他类别的商品上商标注册,即使是驰名商标也是不能阻止他人在不会带来混淆的商品上注册相同标识的商标,没有人会认为生产”康师傅”座便器的厂家是生产”康师傅”方便面的厂家。但是,这确实是商标权人所不愿意看到的。所以,全类注册是最好的方法,可以防止这一现象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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